企业刻章需进行备案,可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。网上办理需登录相关刻章平台,按提示操作;窗口办理可前往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3 楼公安窗口,地址是东风中路 448 号成悦大厦 3 楼,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9:00-12:00,下午 1:00-5:00。办理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、经办人身份证、授权书、刻章说明、依法批准设立或登记该机构的证件或文件、营业执照等材料。
刻章注意事项:严禁私自刻章,否则可能触犯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伪造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印章罪。刻章完成后要妥善保管印章,防止被他人冒用,避免因印章管理不善引发法律风险。
明确印章用途,避免滥用
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刻制印章(如公章、财务章、合同章、发票章、法人章等),不同印章用途不同,不可混用(如财务章不能替代公章用于对外签约)。
个人印章避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,尤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名章、合同章等。
刻章的核心风险在于法律合规性和使用性,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刻制并备案,同时加强保管和使用管理。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,都应重视印章的法律属性,避免因疏忽导致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或经济损失。